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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场所防火间距设计
更新时间:2025-09-30 15:54:30
1.为防止着火建筑的火势向相邻建筑蔓延,两幢高层建筑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m;高层建筑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建筑(包括高层建筑裙房)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9m;两幢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建筑(包括高层建筑裙房)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2.建筑周边扩建附属用房不应占用防火间距,两幢建筑之间不应存在扩建屋顶、雨棚、围栏,堆放可燃物,设置封闭连廊等改变或占用防火间距的情况。
消防车道
1.为满足消防车通行和扑救建筑火灾的需要,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2.消防车道路面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停车泊位、路桩、隔离墩、地锁等障碍物,并设有“严禁占用”等标志。
3.消防车道两侧、上方不应有影响消防车通行和作业的电力设施、架空管线、广告牌、围墙、栅栏、树木等障碍物。
4.回车场地面及周围不应设置有妨碍消防车回车操作的障碍物。
5.控制车辆、人员进出的栅栏、栏杆等应具有紧急情况下开启的措施。
成都消防工程,秉承“严格管理、规范施工、优质服务”的主体要求,建立由从事消防专业施工多年的人员组成的专业施工队伍,并成立质量安全控制部,从技术上严把质量关、从安全管理上严防事故发生。现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施工管理机制,从工程维保、施工、检测上均有专业的施工机具设备、质量自检设备等;公司主营:成都消防安装、成都消防验收。欢迎各界朋友来电详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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