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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二次装修要注意建筑的耐火等级
更新时间:2013-05-08 11:02:18
柱子和承重墙比较,柱的受力和受火条件更加刻薄,其耐火极限至少不应低于承重墙的要求。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物中支承单层柱,其最低耐火极限可比支承多层柱的耐火极限略为降低要求,根据火灾案例确定耐火极限为2.5h且砖柱和钢筋混泥土柱的截面尺寸为300mmx300mm。但是这种规定未充分考虑设计区域内的火灾荷载情况和空间的通风条件等因素,设计时应以此规定为最低要求,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合理的耐火极限,而不应仅为片面满足规范的规定。
耐火等级为二、三级的建筑物的支撑柱,其耐火极限又比一级建筑物的支承柱的耐火极限略有降低,是根据我国现有建筑物的状况,在1987年版规范修订过程中反复查阅过去的有关规定和资料,并经过分析,认为砖柱或钢混泥土柱的截面尺寸为200mmx200mm时,其耐火极限为2.00h。因此,将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支承柱的耐火极限规定为2.00h。
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支承柱,也有采用木柱承重且以下不燃烧材料作覆面保护的,对于这类建建筑的柱,其耐火极限为0.50h。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即以此为依据。
楼板。根据建筑火灾统计资料,火灾延续时间在1.5h以内的占88%。在1.00h以内的占80%。因此,将一级耐火的等级建筑物楼板的耐火极限定为1.5h,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定为1.00h。这样大部分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不会被烧跨。当然建筑构件的造价要增加;如规定的过低,则火焰和高温作用时影响大,损失也大。<?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