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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验收“包合格”男子骗两万元获刑
更新时间:2014-05-14 11:51:12
鲤城区的郭某收取他人的两万元资料款,承诺能为对方办妥消防手续。结果两万元花掉后,他随便从网上下载一份模本修改并打印给对方。近日,郭某因犯诈骗罪获刑。
前不久,位于市区领SHOW天地的一家文化传播公司开业后,物业让老板出示书面的消防手续凭证。公司老板小宁(化名)便提交了托人办好的凭证,哪知物业到消防部门查询后,发现该凭证是伪造的,小宁这才明白被骗了。
原来,2013年9月,小宁准备在领SHOW天地开一家文化传播公司。开业前,公司需要办理相关消防报备审批手续,因为不懂相关业务,当月12日,小宁在装修工人的介绍下,认识了郭某。经过讨价还价,小宁当场支付了现金两万元,郭某出具了一张字条,内容为“消防备案验收(包合格)资料款2万元”。
过了半个月,郭某还没办好消防手续,小宁便开始催他。当月30日,郭某交一份消防手续给小宁,并称已经办理完消防备案工作,公司可以开业。结果,兴冲冲将公司开办起来的小宁,就遇到了前文提到的一幕。之后,因为郭某离开泉州,小宁便无法联系上他。
据郭某供述,当小宁委托他时,他就知道小宁的公司单到消防部门备案是不行的,而是需要消防部门实地验收,因为其公司含有酒吧等娱乐性项目,不过,为了赚一把,他就接下了这个单。之后,他将两万元用以还债和个人消费。后来,在小宁催得紧的情况下,他就通过互联网下载修改了一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的模本,自行制作后打印交给小宁。
小宁报案后,经民警电话通知,郭某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其家属代其退还两万元给小宁,并取得小宁对郭某的谅解。丰泽法院认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两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郭某因此获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