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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全面启动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改革

更新时间:2014-07-07 14:05:41

      从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了解到,日前,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改革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的指导意见》(以下统称《意见》),确定在四川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改革。
 
      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在《消防法》确定的框架下,改进消防行政审批方式,实行消防技术审查检测与行政审批分离制度。其主要内容分为以下几点:将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将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自验收,消防设施委托消防设施检测机构现场检查测试;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仅对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行政审批的申报材料、社会技术服务机构提交的技术报告进行形式审查,并对消防设计审查、自查验收、消防设施检测质量实行监督抽查,作出消防行政许可决定。
 

      改革从2013年9月起,分三步实施。成都、攀枝花、德阳、绵阳、广元、南充、宜宾、达州、眉山、资阳等地从2013年9月份起,开始实行消防设计审核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制度;从2014年2月份起,开始实行消防验收消防设施现场检测与行政审批分离制度。自贡、泸州、遂宁、内江、乐山、广安、巴中、雅安等地从2014年2月份起,开始实行消防设计审核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制度;从2014年9月份起开始实行消防验收消防设施现场检测与行政审批分离制度。阿坝、甘孜、凉山等地从2015年2月份起实行消防技术审查检测与行政审批分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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