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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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规划的重点任务之加强社会火灾防控体系建设

更新时间:2017-04-19 11:35:21

  1.切实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健全消防法制建设,构建具有成都特色、适应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要求的地方消防法规体系,修订《成都市消防条例》,制订实施一批消防安全地方标准和制度规定,对超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建筑、地下轨道交通设施等火灾高危监管对象制定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审批和管理制度。制订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消防技术服务等配套制度规定。加强消防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2.强化重点领域消防管理。以人员密集场所附录1.5和易燃易爆场所附录1.8为重点,围绕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附录1.9,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加强高层超高层建筑、地下建筑、超大型城市综合体、大跨度大空间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适当提高管理标准和要求。规范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管理责任和要求。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消防安全管理,健全地铁、有轨电车、轻轨等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加强轨道交通消防安全宣传。

  3.加强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建立火灾风险预防控制机制,实行火灾隐患分级管控和整改,坚持常态化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大力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完善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部门合力联动、单位自主整改”的综合整治体系,各地应结合辖区消防安全实际,每年开展针对性专项整治,市政府和各区(市)县政府每年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附录1.8,研究制定区域性火灾隐患附录1.9整改计划并推动整改。针对“三合一”建筑附录1.10、“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商场市场、老旧院落等整改难度大、周期长的火灾隐患,应结合“北改”、“四改六治理”等城市建设管理转型升级重大项目,采取就地改造、异地调迁等方式统筹实施整治。

  4.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审批责任终身制,依法履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责任,负有行政审批权限的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事项要严格审批,杜绝先天火灾隐患。各区(市)县要对缺少国土、规划等审批手续的建设工程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制订实施整改计划。各地在实施项目新建、旧城改造时,要将消防安全统筹考虑,确保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设施建设与工程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积极发展消防技术服务行业,引导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消防安全分析评估、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技术服务行为,推动建设工程消防审图中心建设。

  5.加强基层基础火灾防控。着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齐抓共管、街道(乡镇)负责、居(村)委会自治、居(村)民共同参与”的社区和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各地要组织乡镇政府、街办整合综治队伍、治安巡逻队等多种力量加强社区和农村火灾防控,配备水带、水枪、机动泵等基本器材,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巡逻防控、消防宣传教育和初起火灾处置。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依法做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九小场所” 附录1.11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执法行为。

  6.大力普及消防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着力提升针对性、实效性和覆盖面。创新消防宣传教育方式,大力推广体验式、互动式、情景式宣传教育活动,运用手机App和各类公众平台发布消防信息,宣贯消防知识常识。各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公务员培训、义务教育、中高等教育、大中院校军训以及职业教育培训内容。各级宣传、网络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和户外广告媒体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并支持消防宣传工作,运用电视、报刊、电台、网络平台普及消防常识,定期或不定期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推动工商、群团、妇联等社会组织开展消防工作,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等为龙头,推动行业系统消防宣传教育,扩大成都高校消防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号召力和影响力,经常性组织消防宣传活动。各级政府应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纳入购买公共服务内容,保障必要的经费投入,2020年年底前,市本级和每个区(市)县消防宣传教育人均财政预算标准达到2元(以常住人口数量计算),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7.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各级有关部门应加大对主管行业系统单位的消防安全培训力度,定期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应急疏散逃生演练等活动。着力提升企事业单位消防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员等重点岗位实行持证上岗,鼓励消防从业人员参考注册消防工程师。扶持培育消防技能培训公益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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