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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对3167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督促整改
更新时间:2017-11-01 15:55:18
10月30日下午,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潍坊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情况。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自今年7月份潍坊市政府在全市部署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以来,取得显著成效。对排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严格依法实施责令“三停”、吊销执照、行政拘留、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等处罚和措施。全市共检查高层建筑2897栋次,发现消防安全隐患3257处,督促整改3167处,临时查封单位2家,罚款25万元。那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到底有哪些?又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呢,成都消防工程在这里给大家简要说明下。
首先是存在擅自改变建筑消防设计和使用性质现象。 有的高层住宅被改为办公场所,有的被改为网店、堆放大量货物,增加了高层住宅火灾危险性。
其次是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明。多数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明确,没有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物业管理的内容,也没有与业主或使用人签订书面合同或者责任书。
三是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很多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只能维护公共卫生,解决日常生活中百姓碰到的琐事、杂事,对消防安全无力过问,消防设施基本处于无人管理状态,消防安全管理形同虚设。
四是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合格率低。从调研情况看,建筑消防设施损坏现象较为严重,有的整体消防设施瘫痪、有的消防管网漏水、有的消防设备损坏,完好率极低。
五是建筑周边消防车道和救援场地占用现象严重。多数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导致高层建筑四周的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被占用;有的小区在消防车道出入口处设置路桩等障碍物,造成消防车无法进入;有的将登高作业场地设置为绿地、花园,影响消防车作业。
六是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及出口被占用现象严重。调研中发现,部分小区高层住宅建筑楼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纸箱杂物,或被自行车占据,或安全出口被锁闭,或将部分消防通道据为己有。
七是无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调研中发现相当多的物业管理单位没有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极少数单位有预案,但也没有按照定期开展演练,没有检查到这方面的有关资料和记录。
加强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成都消防工程给出七大建议
对于高层消防安全管理,首先要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明确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楼院(村组)、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责任和公安派出所日常监管责任。
其次是加大消防源头管理力度。特别是对高层住宅内开设办公等其他非居住性质的场所,建议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予以关停、取缔;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对在高层住宅内开设其他场所的不予以审批,确保消防安全。
三是简化消防设施维修基金动用程序。将消防设施瘫痪、严重故障等视为危及房屋安全的紧急情况,设定为可以强制动用的情形,简化动用程序。另外,对于维修基金缺乏的高层住宅建筑,采取财政贴一些、开发商交一些的方式建立城市消防专项维修基金;或者参照老旧小区电梯改造模式,进行消防重大隐患整改,破解资金匮乏维修难的问题。
四是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高层建筑火灾主要依靠自身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各级管理部门要督促物业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委托专业维保公司进行维护保养。
五是加大火灾隐患联合整治力度。安监、住建、城管、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六是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要结合夏季消防检查,督促指导街道(乡镇)、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居民楼管理单位以及公安派出所,采取组织专项检查、经常性检查和防火巡查等方式,依法加强对高层居住建筑的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楼梯间是否堆放可燃杂物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帮助单位制定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资金并整改到位。
七是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广大业主自觉履行消防义务,配合物业公司做好消防工作。对高层住宅建筑物业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消防培训,提高其消防管理水平。同时,定期组织物管人员和业主进行演练,使其掌握必备的消防安全技能,一旦发生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