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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5-06 16:15:14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建科函〔2019〕52号)文件精神,全国各地正在开展紧张的消防审查、验收工作职能移交工作,住建部门积极地与消防部门对接移交事宜。以下是杭州市建委协同消防局举办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培训会中总结的关于“消防验收怎么验及验什么”的问题,其他地区的情况大同小异,大家可作参考。
近日,杭州市建委举办全市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培训会,市建委责任处室和有关直属单位负责人,各区县(市)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批、验收人员约70余人全程跟班学习。
据悉,本次移交的主要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设计备案、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四项内容,成都消防安装从培训现场带回重点内容,以问答形式分享给大家。
Q:哪些项目竣工后需要申请消防验收?
A: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119号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申请消防设计审核,竣工后申请消防验收:
1、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成都消防工程,秉承“严格管理、规范施工、优质服务”的主体要求,建立由从事消防专业施工多年的人员组成的专业施工队伍,并成立质量安全控制部,从技术上严把质量关、从安全管理上严防事故发生。现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施工管理机制,从工程维保、施工、检测上均有专业的施工机具设备、质量自检设备等;公司主营:成都消防安装、成都消防验收。欢迎各界朋友来电详询合作。